财务处

财务处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财务处

学院各部门:

    2022年部门预算已经下达,按照本年预算执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所需手续,现将财务日常报销所需注意的问题总结通知如下:

    一、差旅费

    1.出省差旅费(包括教师科研课题经费),均需要出差前按照《im体育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表中乘坐交通工具需要明确预算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实际出行日期、地点(中转城市也需列明)、事由必须与审批内容相一致,否则无法报销。

    2.公务出差购买机票必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手机“公务行”APP内购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官网上购买请报销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公务事由为“调研、考察”等类似事项报销时必须附调研或考察报告,报告由经费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二、公务卡刷卡

    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制度,凡属于公务卡强制刷卡目录中的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公务卡消费后,公务卡持有人需要在刷卡小票(或消费记录截图)上确认签字,刷卡小票(或消费截图)随票据报销时一并提供。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请各部门报销人员熟悉政府采购目录,购买在目录内的项目请购买前及时到国有资产处或所在院系办理相关采购手续,避免报销时因缺少手续导致无法报销的情况。

    ※重要提示: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以采购计划额度占用相应预算项目额度,采购项目资金结余收回财政,不得继续使用。请各部门提报采购项目时,合理申报采购计划额度。

    政府采购执行要求:6月30日之前,完成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系统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以免影响今年预算的执行。5月30日之前,完成以往采购项目(包括采取保全措施的项目)的执行、验收和付款工作,以免造成学院资金损失。

    四、劳务费、各类奖品发放

    严禁私立项目发放各类奖励、补助金、劳务报酬。劳务费发放需提供上级或校级文件。劳务费领取人员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以便税务系统身份核实、纳税核对。

    举办各类活动(或表彰)发放奖品的,需附活动方案(或文件),方案中应明确所设立各奖项人数,并附发放名单。奖励标准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五、规范发票报销

    1、逐张查询发票真伪,查验人需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

    2、税务发票需附明细单据的,需提供税务系统打印的明细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且税务发票票号与明细单票号一致。

    六、清理应收欠款

     本着前款未还,后款不借的原则,对于公务借款未偿还的人员不予再借款。对于以前年度借款,加大力度催缴。

    七、报销时间要求

    1、每周一至周四为报销日。

    2、每月月末至次月初(28日—3日)为财务报表报送日,不对外受理报销业务。(请相关报送基础数据的部门按此时间报送数据)

    3、2021年末封账后发生的业务,请于5月末前完成报销,逾期不得报销。

    4、请各部门职工按照报销时间到财务处办理各类业务,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相关业务人员联系,避免空跑。

    特此通知,望周知。


im体育财务处

2022年3月16日   

  • 新闻网

  • 网络电视

  • 微信


返回原图
/

XML 地图